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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建主動聯網功能之公務車輛聯網安全

主旨:
為維護各機關購置內建主動聯網功能之公務車輛聯網安
全,請貴機關不得同意轄管所有公務車輛(含電動車、油
電混合動力車及燃油車)自行上傳所蒐集之數據,避免相
關資訊外漏。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14年7月16日「研商防範汽車業洗產地及電動
車聯網安全問題」會議決議辦理。
二、查現行車輛業者因應產品研發需要,有透過車載電腦主動
蒐集已銷售車輛運行資訊,部分車輛更內建主動聯網功
能,透過內建e-SIM或SIM卡主動聯網,並於經車輛所有人
同意後,主動回傳車輛運作資訊至車輛業者資料庫。
三、基於維護國安及資安等因素考量,請各機關檢視並再確認
如果有購置具內建主動聯網功能公務車輛(含電動車、油
電混合動力車及燃油車),均應不予同意其自行上傳所蒐
集之數據,避免相關資訊外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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