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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數位發展部「政府資料標準平臺」新增原住民族領域資料標準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06月03日臺教資(五)字第1130057356號函辦理。
二、各機關資訊系統履約標的涉及新增或修改原住民族相關欄位及值域時,建議於資訊服務採購契約明訂應優先參考「政府資料標準平臺」設定相關資料欄位;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政府資料標準客服窗口(信箱:schema@moda.gov.tw、電話:02-89787198分機283、分機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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