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訂於110年8月2日至8月4日執行之「110年度學校環境教育人員(經歷)認證研習」(選修研習)案,採遠距教學方式辦理。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21日臺教資(六)字第1100095723號函及本府110年3月19日府教體字第1100053188號函計達。
二、 依據環境教育法第十條及第十八條規定略以,學校應指定人員推廣環境教育並依法取得認證。
三、 仍未取得經歷認證之國中小校長(含儲備校長)、主任應優先參加24小時環境教育認證研習及申辦認證說明會,有效提升校長、主任取得教育部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證書之比例。
四、 本案由本縣興隆國小承辦,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本次研習採線上視訊遠距教學方式辦理,網址如下:https://meet.google.com/trd-eadh-xde。
五、 請於110年7月30日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www4.inservice.edu.tw)報名,依據環境教育法及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辦理,須全程出席課程,方可授予研習證明;如有缺課者,僅提供研習時數登錄。
六、 檢附研習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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