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Menu
總務處首頁
事務組
文書組
出納組
營繕保管組
環境安全衛生組
網站導覽
東專首頁
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
出納組
訊息公告
人員執掌
相關法規
檔案下載
常見問題Q&A
投資管理小組
【出納組】特殊優良、資深教師獎金、模範公務人員及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之獎金,給付單位給付上開獎金時免予扣繳稅款,惟應依同法第89條第3項規定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
教育部 書函
機關地址:
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傳 真:
02-23976946
承 辦 人:
郭庭妤
聯絡電話:
02-77366347
受 文 者: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08月11日
發文字號:
臺教人(四)字第1090111250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2件) 原函影本、財政部令( 13825f04da1cd6402e018769e30218d4_0111250A00_ATTCH1.pdf、13825f04da1cd6402e018769e30218d4_0111250A00_ATTCH2.pdf,共二個電子檔案 )
1091298681_1_13825f04da1cd6402e018769e30218d4_0111250A00_ATTCH1.pdf
(ATTCH1)
1091298681_2_13825f04da1cd6402e018769e30218d4_0111250A00_ATTCH2.pdf
(ATTCH2)
主
旨:
自
1
1
0
年
1
月
1
日
起
,
個
人
依
據
公
立
學
校
教
師
獎
金
發
給
辦
法
、
各
級
學
校
資
深
優
良
教
師
獎
勵
要
點
及
公
務
人
員
品
德
修
養
及
工
作
績
效
激
勵
辦
法
,
領
取
之
特
殊
優
良
教
師
獎
金
、
資
深
優
良
教
師
獎
金
、
獲
選
模
範
公
務
人
員
及
獲
頒
公
務
人
員
傑
出
貢
獻
獎
之
獎
金
,
屬
所
得
稅
法
第
1
4
條
第
1
項
第
1
0
類
之
其
他
所
得
,
應
依
法
課
徵
所
得
稅
;
給
付
單
位
給
付
上
開
獎
金
時
免
予
扣
繳
稅
款
,
惟
應
依
同
法
第
8
9
條
第
3
項
規
定
列
單
申
報
主
管
稽
徵
機
關
,
請
查
照
轉
知
。
說
明:
依
財
政
部
1
0
9
年
7
月
3
0
日
台
財
稅
字
第
1
0
9
0
4
5
1
0
7
0
1
號
函
副
本
辦
理
,
併
附
原
函
影
本
1
份
。
正本:
內政部、國防部、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部屬機關(構)與學校及其附設機構、本部各單位
副本:
本部人事處
原函影本_ATTCH1.pdf
財政部令_ATTCH2.pdf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