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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引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2019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比照第三級危險群(RG3)病原體進行管理,教育部請本校轉知校內涉及動物實驗機構。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1月31日肺中指字第1093800029號函辦理。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函.pdf
醫學實驗室處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檢體之實驗室生物安全指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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