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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政府函發109年度學校環境教育人員(經歷)認證研習實施計畫1份,歡迎有意投入環境教育之師長、同仁報名參訓。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2月6日臺教資(六)字第1090017326號函辦理。
二、研習對象:
(一)臺東縣各級學校、高中職及大專校院之教育人員優先錄取,如有缺額則開放全國各級學校符合資格之教職員參加。計40人。
(二)臺東縣國中小校長(含儲備校長)與主任尚未參加此項研習者,請踴躍報名參加。
三、研習資訊:
(一)辦理時間:109年8月3、4、5日(星期一、二、三),合計3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40分。
(二)辦理地點:臺東縣臺東市岩灣國民小學。
(三)人數上限:預計40人。
四、本案由本縣興隆國小承辦,學校工作人員及參加研習人員請核予公(差)假登記。
五、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https://elearn.epa.gov.tw/Default.aspx)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www4.inservice.edu.tw)報名,以利核發研習時數及統計參與人數。
六、全程參與本研習者,將由本府依據教育部核定函之文號,核發研習時數及24小時之證明文件,完成本研習並取得核發之證明文件者,請自行備妥相關證明文件,送認證核發機關審核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
七、因應環境教育法及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辦理,須全程出席課程,方可授予研習證明;如有缺課者,僅提供研習時數登錄。
八、敬請有意投入環境教育之師長、同仁,簽准後報名參訓並副知本組(蘇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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