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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本校108年度上半年「環境教育」,敬邀高職部全體師生及本校全體同仁(編制內及非編制內所有同仁),踴躍出席

本校108年度上半年【環境教育】訂於108年3月6日(星期三)13:10至15:00假志清堂實施,邀請,課程名稱:「空」,敬邀高職部全體師生及本校全體同仁踴躍出席。

 

 一、依據環境教育法第十九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參加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另依據環境教育法第二十四條之一規定:拒不接受環境講習或時數不足者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二、據上,敬邀本校高職部全體教師同仁及高職部全體學生與本校全體同仁(編制內及非編制內所有同仁),敬請準時出席;全程參與之師長及同仁核予2小時之訓練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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