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該部108年1月31日衛授疾字第1080100043號函辦理。
二、檢附該部來函、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如有相關疑問請洽衛生福利部承辦人:陳昶彣,電話:02-23959825#3025,電子信箱:eag2895@cdc.gov.tw。